《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审批流程图
2015-11-25 15:13:01 45 举报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审批流程图是一个详细描述申请和发放药品零售许可证所需步骤的图表。首先,申请人需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然后,审批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接下来,审批部门将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药品储存条件等进行现场检查。如果现场检查合格,审批部门将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企业的信誉、经营能力、质量保证体系等。最后,如果申请人符合所有要求,审批部门将颁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整个过程旨在确保药品零售企业的合法性和专业性,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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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向申请人发《同意筹建通知书》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经审批后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时受理并下达《受理通知书》,3日内完成审核,7日内组织验收。
申请申请人按照《江西省开办药品经营企业暂行办法》及分级管理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向登记窗口提出筹建申请
《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审批流程图
3个月内市局组织GSP并发给认证证书
验收并决定(自收到筹建申请到许可办理时限为45个工作日)
验收申请筹建完成后向局提交现场验收申请
不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材料不全,向申请人发《不同意筹建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审查药械化妆品管理股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且无法整改的,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返回材料,发放一次性《材料补正通知》。
受理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可当场更正的,允许当场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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