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视化图表
2015-12-02 20:33:49 3 举报
这个可视化图表展示了一个清晰的对比和趋势。在X轴上,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类别或时间段,每个类别或时间段都用不同的颜色标记。Y轴则代表了某个指标的数值,从底部到顶部逐渐增加。通过观察图表,我们可以快速地了解到不同类别或时间段之间的差异和趋势。例如,如果Y轴代表销售额,我们可以看到某些类别或时间段的销售额明显高于其他类别或时间段,而某些类别或时间段的销售额则相对较低。此外,图表还可能包含一些标记或注释,用于进一步解释数据或突出重要的信息。总之,这个可视化图表提供了一个直观和易于理解的方式来展示数据的对比和趋势。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证明沁和公司未支付对价
借条,谢江的询问笔录、张新明函件
最高法(2010)民二终字第118号民事判决书
证明沁和投资未履行《置换协议》
对真实性予以认可
张新明询问笔录,1.35亿元借款协议及付款凭证
金业公司提交
张仅对主张的2500万元利息有异议,认为并未发生
金海公司往来明细账
对真实性认可,但认为不能证明股权转让对价为30万每股
沁和投资公司提交
真实性没有意义
\"古交市跃峰洗煤有限公司和山西华北金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档案信息卡《大宁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 金海公司验资报告及付款凭据金海公司200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沁和支付7000万的依据不是置换协议
张及金业公司认为与形式判决书供述不一致
谢江认为7000万是代为偿还的3.9亿元中的一部分
询问笔录
娄烦孔家峪铁矿工商档案
证明股权转让价格的公允
沁和投资受让股权后,已陆续投资2691500元
证明已经支付了1.94015亿元的款项
证明是裘晓红请求沁和投资代张新明还谢江的款项,并非履行《置换协议》
证明签名是不真实的
证明已无合作基础
《补充协议》
沁和投资诉芦清王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民事起诉状》
鑫业公司起诉沁和投资股权转让纠纷起诉书
张新明向谢江借款7000万元的借条
合作付款协议
张认为只有复印件,双方对签名都不认可
裘承认置换协议吕的签名是自己伪造
二审补充证据
423号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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