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桂莲房屋纠纷案办理思路
2016-03-14 15:55:53 1 举报
AI智能生成
登录查看完整内容
在处理向桂莲的房屋纠纷案时,首先需要详细了解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所有权、租赁合同、争议点等。然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进行分析和判断,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此基础上,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在整个过程中,应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各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考虑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稳定。如果有必要,还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向桂莲白云区大金钟路长安厚街49号502房房屋纠纷案
确认房屋所有权纠纷
1.被告的信息
只知道周锐文的名字,需查询其完整的身份信息
凭法院的补充材料通知书可以去房管局查询周锐文的身份证号码
房管局那边可能因未立案,而只能查到房产信息
凭法院的补充材料通知书去特种证件制作中心查询周锐文的身份信息
如果周锐文已销户,则无法查询
周锐文已死亡,则只能告其继承人
去特种证件制作中心通过周锐文的身份信息查
不知道能不能行的通
通过查询到的周锐文的身份证地址所在地的派出所查档,查询继承人的身份信息
需要查周锐文的身份证所在地派出所在哪
2.白云区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u00A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3.提起确认房屋所有权纠纷的法律依据
\u00A0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三条 【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4.诉讼时效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七条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民法通则 第一百四十条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本案的诉讼时效因朱耀洪与邓诺签订房产证过户办理协议而中断,应该从2015年1月30日起算
支持我方的诉讼请求的依据
云东大厦购房协议书有效
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物权法 第十五条 【合同效力和物权效力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确认本案房屋的所有权为向桂莲所有
\u00A0物权法 第一百零六条 【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请求将房屋过户给向桂莲
5.结果
确认本案房屋的所有权为向桂莲
判决将房屋过户给向桂莲
认为周锐文为善意第三人,所有权为周锐文
银行行使抵押权
起诉广州白云区城镇开发总公司同和分公司第六建房办(云东花园大厦)及朱耀洪合同违约纠纷
1.被告
广州白云区城镇开发总公司同和分公司第六建房办(云东花园大厦)
找不到上诉名称的登记信息,只能查到广州市白云城镇地产有限公司
网上找不到两个对应的变更信息
朱耀洪
身份证号:440111195908201216
需持补充诉讼材料去特种证件制作中心查询
2.管辖(白云区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提起合同违约纠纷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子主题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4.结果
公司和朱耀洪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公司和朱耀洪没钱,无法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
1.申请机关
房屋登记机构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十六条 利害关系人认为房屋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而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持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的结果
登记簿上的权利人不得处分财产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七十八条 异议登记期间,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处分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暂缓办理。
仍需起诉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房屋权利归属或者权利内容与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权利状况不一致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申请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办理相应的登记
物权法 第十九条 【不动产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起诉后的结果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八十一条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
物权法 第二十一条 【登记错误赔偿责任】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我的思路
为了保证该房屋,先向房屋登记机关申请异议登记,防止该房屋产权再次发生转移
然后向法院申请确认所有权纠纷,如果被确认所有权是属于周锐文,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和朱要求赔偿,如果先向法院起诉公司和朱,则不能确认所有权了
0 条评论
回复 删除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