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
2016-06-29 14:27:08 0 举报
要约收购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出购买其股份的建议,并在一定期限内以特定价格收购其股份。要约收购通常由公司管理层或第三方投资者发起,旨在获得公司的控制权或增加其在公司中的股份比例。在要约收购中,被收购方的股东可以选择接受要约或拒绝要约,如果接受要约,则按照要约价格出售其股份。要约收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包括向监管机构提交申请并获得批准等步骤。要约收购可以促进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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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按同等比例收购
部分要约
聘请财务顾问,公告收购报告书摘要
强制要约情形
全部收购
取消收购计划
A+20 日
可变更初始要约
公告收购报告书
否
C+15 日
C+3 日
要约期开始
A 日
C 日
C-15日内如出现竞争要约
聘请财务顾问,通知被收购公司
每30日公告一次,直至公告收购报告书
C-15日前可变更要约
C-15 日
预受超过预订比例
是
C-3 日
是否于60日内公告收购报告书
被收购公司公告董事会报告及财务顾问意见
公告收购报告书摘要
要约期满
12个月内不得再次收购同一上市公司
办理转让结算、过户登记;公告收购结果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达到30%
次一个工作日通知被收购公司并予以公告,此后每30日公告一次直至公告收购报告书
报告证监会收购情况,抄送相关机构
股东预受要约
60日内未公告收购报告书的
股东可以撤回预受
预受少于固定比例
全面要约
收购人每日公告预受情况,C日前3日内股东不可撤回预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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