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芦公司与沈阳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16-07-15 21:48:06 0 举报
长芦公司与沈阳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长芦公司向沈阳公司购买了一批商品,但沈阳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长芦公司因此要求沈阳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沈阳公司则认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交付,因此不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将纠纷提交至法院解决。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判决沈阳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长芦公司相应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