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连春与村委会建设施工合同纠纷

2016-07-23 13:50:26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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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连春与村委会之间发生了一起建设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原本约定,田连春将为村委会进行一项建筑工程,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双方对于工程进度、质量以及费用等方面产生了分歧。田连春认为,村委会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项,导致他无法按时完成工程;而村委会则认为,田连春的工程质量不达标,且未能按照约定的进度进行施工。双方经过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将纠纷诉诸法律途径。这起纠纷不仅影响了双方的利益,也给当地的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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