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管权限内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审批流程图
2016-08-12 16:12:42 0 举报
在县管权限内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审批流程中,首先由申请人向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包括申请书、养殖计划和相关证明材料。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查,确认申请材料齐全无误。然后,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对申请地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其是否适合养殖,是否符合环保要求等。考察结束后,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会根据考察结果和申请材料,决定是否批准养殖证。如果批准,会出具养殖证;如果不批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保证了养殖权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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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当场出具《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不予许可
申请接收
权限:书面审查。操作程序和要求:审核核准材料。承办人:股长
通过以上特殊程序
当场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申请编号
审查人
证件制作(1个工作日)
材料不全
证件送达窗口(1个工作日)
准予许可
申请材料审核(当场或2个工作日)
公示
权限:签发决定。操作程序和要求:根据审查结果签发决定。承办人:分管领导
不符合受理要求
《不予通过决定书》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个工作日)
申请人
权限:受理申请,审核申请材料。操作程序和要求:受理申请,做登记和填写决定书,制作证书并送达窗口。经办人:科员
提出申请
书面审查
《准予通过决定书》
决定人
登记
受理人
签发决定(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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