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审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除外)网上办理流程图
2016-08-16 09:20:35 0 举报
该流程图展示了如何在线办理猎捕、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审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除外)。首先,申请人需要登录系统并填写申请表。然后,系统会进行初步审查,如有问题将通知申请人修改。通过初步审查后,系统会生成正式的申请材料。接下来,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如果审查通过,申请人将收到批准通知。最后,申请人可以按照批准通知的要求进行相关活动。整个流程旨在确保对国家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合理利用,同时防止非法猎捕和交易。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注:1、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2、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打印《收件回执和》、《预收件回执》、《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3、需要到窗口提交材料才正式手里的 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收件回执》。
制作结果文书并送达申请人,存档
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市博罗分厅
实地核查(5个工作日内)
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准予通过
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
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
不予通过
网上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
通过以下特殊程序
补正材料
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
注册开通个人账户
查找事项提出申请
部门审核电子材料(2个工作日)
网上出具电子《预收件回执》、《收件回执》或《受理回执》
送达《准予通过决定书》、结果文书
提出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内)
决定(5个工作日内)
决定人根据审查结果签发决定
书面审查(10个工作日内)
不符合受理条件
送达《不予通过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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