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能部门过问案件修改版3
2023-07-17 15:36:33 0 举报
内部文件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填写过问案件登记表并报审管办备案
纪检监察部门
结案后五天内移送有关材料
定期移送案件登记情况
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初步鉴别意见
案件承办人
填写办理意见
审管办
职能部门发起过问案件程序
院长、纪检组组长定性
结案五日内没有收到有关材料,或登记不完整的,可以启动倒查程序
业务部门的庭长/部门负责人
纪检监察反馈结果
0 条评论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