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效力观点集锦
2016-09-06 20:52:53 0 举报
遗嘱效力观点集锦,包括了不同法律界人士对于遗嘱效力的看法。有人认为,遗嘱是死者生前意愿的体现,应当受到尊重和执行;而另一些人则认为,遗嘱可能会被篡改或伪造,因此其真实性值得怀疑。此外,还有一些人认为,遗嘱的效力应当受到一定的限制,以保障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总之,关于遗嘱效力的观点多种多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继承法》颁行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亲笔书写主要表现为笔墨手书,而科技发展到二十一世纪,电脑打印已逐渐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主要书写方式
不能因为书写方式的不同而轻易地否定打印遗嘱的有效性,况且《继承法》也未明确禁止采取打印的方式立遗嘱,而对普通公民而言法无禁止即允许
打印遗嘱
打印遗嘱既不是自书遗嘱,亦不是代书遗嘱,不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打印遗嘱在法律层面究竟应解读为何种遗嘱,应重点审核遗嘱人是否对该打印遗嘱的形成与固化具有主导力或完全的控制力
判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否有效,主要看其是否违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则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自书/代书遗嘱
打印遗嘱是新的遗嘱形式,简单的将其性质认定为自书遗嘱或是代书遗嘱都是不可取的;用自书遗嘱或是代书遗嘱的形式来考量打印遗嘱的有效性不客观
科技水平的迅猛发展,遗嘱形式已经突破了原有法律规定,尤其是打印遗嘱普遍出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新类型遗嘱不能简单否定其效力
打印遗嘱显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及代书遗嘱的范畴,同时也不具备法律规定的其他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新形式遗嘱
打印遗嘱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自书遗嘱的条件,亦不符合代书遗嘱的规定
为保证遗嘱体现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防止继承人因遗嘱效力发生争议,法律对代书遗嘱的程序和形式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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