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乐案
2016-09-07 10:48:24 0 举报
深圳华乐案是一起涉及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原深圳市南山区公安分局局长的腐败案件。据报道,该局副局长袁某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贿赂,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此外,他还涉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最终,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此案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再次提醒我们反腐斗争任重道远。 希望这段描述能够满足您的需求。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随时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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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2001年11月23日:1、 华乐(30%):案涉土地使用权作价1380万;状众达(22.4%)、广保(47.6%):现金---丰硕公司2、公司成立后,状众达、广保公司以1380万元的价格收购华乐的全部股份;付款方式为:协议订立7日内向华乐公司支付800万元;2001年12月28日前,华乐将房地产证的正本给状众达一方后,由其当天支付华乐500万元;余款80万在办完过户手续后当天付清;3、协议签订5天内,状众达一方应向建行上步支行存入1380万,由建行对该笔资金进行监管,按规定支付给华乐。
(再审被申请人)
土地共有人
华乐工贸公司
由状众达向国土局补足华乐欠缴的地价款以办妥《房地产证》、并代华乐偿还其欠建行的一笔债务。共计约500万;华乐应将国土局的收文回执复印件交建行
《出资协议书》、《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书》
丰硕公司
补盖财务章
怡乐公司
华乐公司
信用中介协议
(被告、再审申请人、抗诉申请人)
(1140万-447万=693万)
(第三人、再审被申请人)
B107-11号工业用地
收据两张:今收到状众达交来借周转金372万+75万=447万
(再审被申请人、抗诉申请人)
广保公司
(原告、再审被申请人)
北京国信
建行深圳分行
金家工贸
1920号调解书:以地抵债
状众达公司
(华乐公司债权人)
债权人
(再审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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