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翻案
2016-09-14 00:04:01 0 举报
仲裁翻案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通过法定程序向法院申请撤销原裁决并重新审理案件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如果法院认为这些情况属实,就会裁定撤销原裁决并发回原仲裁庭重新审理案件。这就是所谓的“仲裁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