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钟诉杨蜀鸿案二审庭审提纲
2016-10-09 10:14:49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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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钟诉杨蜀鸿案二审庭审提纲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审理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包括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其次,对一审判决进行审查,评估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再次,对双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分析和评判,确定是否予以支持或驳回;最后,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作出二审判决。整个庭审过程将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此案。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答辩状
法庭调查
无新证据提供
援引一审证据
(2015)渝三中法民申字第00020号民事裁定书第 2页
(2015)渝三中法民提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第 4页
对一审庭审笔录的意见
“对委托书的签名可以进行笔迹鉴定”是对其答辩观点的重申,不是提出签订申请
对一审判决书意见
对庭审查明的案件事实无异议
本院认为部分实际上表述不清,应增加“委托余中俊代表原告”
对委托书的出具、诉讼活动过程未表述清楚
不影响本案裁判结果
提问阶段
薛蓉未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原因:
洪钟银行存款被扣划时与薛蓉尚未复婚,因此,该银行存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薛蓉不是共同原告
哪份委托书是伪造的
杨蜀鸿提交给余中俊的是伪造的
余中俊提交给法庭的也是伪造的
法庭辩论
委托书的来历
杨蜀鸿从未提交证据证明委托书来自薛蓉之手
余中俊的陈述说明委托书来自杨蜀鸿
是否漏列当事人问题
答辩时已经表述清楚
是否剥夺诉讼权利问题
最后陈述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事人未授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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