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流程图之执行程序3
2016-11-09 19:55:39 0 举报
执行程序3是民事诉讼流程图中的重要环节,主要涉及法院对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强制执行。首先,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申请执行,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接着,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确认符合执行条件后,发出执行通知书。然后,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处置。在执行过程中,法院还可能对被执行人进行传唤、询问,以了解其财产状况和履行意愿。最后,如果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可依法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制裁措施,直至其履行完毕。整个执行程序旨在保障法律文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应当与担保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一年
出示证件,完毕制作笔录
执行担保
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的,人民法院执行结案处理
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30日未执行完
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法院请求受委托法院的上级法院指令受委托法院执行
若必须执行已被承包或租赁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财产时,对承包人或承租人投入及应得的收益应依法保护
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
其权利义务承受人或者变更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履行义务
有转移、隐藏、变卖、毁损等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恢复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流程图之执行程序3
以其遗产偿还债务。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裁定变更被执行人,该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法院可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
暂缓期限
委托执行
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
执行和解
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分立或者合并的
执行案件程序图3
个人合伙组织或合伙型联营企业无力履行
无法人资格的私营独资企业,无力履行义务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被执行人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无偿接受被执行人的财产,致使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清偿债务或遗留财产不足清偿的,可裁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开办单位在所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
按法定程序分立为两个或者多个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法院可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其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裁定变更或者追加其开办单位为被执行人,在注册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的范围内,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被执行财产在外地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
执行承担
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计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法院可裁定追加该合伙组织的合伙人或参加该联营企业的法人为被执行人。
执行程序中不允许法院调解,只允许当事人和解
无财产清偿债务,开办单位投入资金不实或抽逃注册资金
执行工作由执行员进行
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分立协议确定的比例承担债务,不符合法定程序分立的,裁定由分立后存续的企业按照其从被执行企业分得的资产占原企业总资产的比例对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被撤销、注销或者歇业后
执行机构
在场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法院可裁定执行该独资企业业主的其他财产。
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担保人财产。但执行担保人的财产以担保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为限。
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
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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