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蓝海vs天和思瑞1114
2016-11-08 19:53:57 0 举报
高密蓝海与天和思瑞1114,两者都是各自领域的佼佼者。高密蓝海以其深厚的技术底蕴和创新理念,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其业务涵盖多个领域,展现出强大的综合实力。而天和思瑞1114则以其独特的设计理念和精湛的工艺技术,打造出一系列令人惊艳的产品,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两者虽然各有特色,但都在各自的领域中,以卓越的表现,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赞誉。无论是高密蓝海还是天和思瑞1114,都是行业的翘楚,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高密蓝海
20160129
高密法院一审开庭
执行裁定、协执扣留租赁费70万元
《关于告知函的回复》
20161026
移交延迟有因、停车位未占用、燃气费会负担、堵门原因无关
就堵门闹事事件发《告知函》
2014年4月13日,蓝海与天和思瑞签订《酒店承包经营合同》,承包期至2024年。前三年承包费600万/年,第4-6年700万/年,第7-10年为利润的一半。2014年承包费已支付,2015年承包费被法院扣留。因天和思瑞存在一系列违约情形,2016年承包费未支付。
20150824
20140621
二、合同履行过程
《解除合同通知书》
20140820
律师函
《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
法院
20140708
不负有到期债务
解除租赁协议天和补偿王林6万储值卡
对《解除合同通知书》的回函
《民事起诉状》
20161215
一、起因
天和思瑞
20160121
20141027
就延迟移交、停车位占用、燃气费欠缴、堵门闹事事宜发《告知函》
20160920
已支付20140413 300万20140430 200万20140611 120万对方存在逾期移交烧烤区域、客房、游泳池、健身中心、花嫁国际、汇元小贷、三间办公室;堵门闹事事件、设备设施不符约定、发票未开等违约情形
20151124
20150902
对《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的异议函
针对律师函的回函
就延迟移交、停车位占用、原店名未除、燃气费欠缴事宜发《催告函》
要求蓝海划拨到期债务600万至新春油脂
《股权转让协议》
20140814
2015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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