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志杭13
2016-11-25 11:50:27 0 举报
梁志杭,13岁,是一位活泼好动、充满好奇心的少年。他的眼睛炯炯有神,总是闪烁着对世界的渴望和探索。他的笑声如同阳光般温暖,总能给人带来无尽的欢乐。在学习上,梁志杭勤奋好学,对待知识总是充满热情,他的成绩在班级中名列前茅。课余时间,他热衷于参加各种课外活动,如篮球、足球等,展现出了出色的运动天赋。此外,他还热爱音乐和绘画,常常在课间为同学们表演吉他弹唱,或是挥毫泼墨,创作出一幅幅精美的画作。梁志杭是一个充满活力、富有创造力的少年,他的未来充满无限可能。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定金支付延迟1天
注:1、本案原告张海霞简称“买方”;2、本案被告梁志杭简称“卖方”;3、东莞市中汇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简称“第三人”。
合同约定
买方在接到居间方通知后3天内办妥贷款手续
买方办妥物业抵押登记,支付尾款175万。
卖方支付定金
12.16
买方至今未支付首期楼款、税费
张海霞VS梁志杭案件违约责任分析图表
居间方通知买卖双方8月25日办理过户手续
签订合同,支付定金
第三人不办理网签、过户手续。
8.25
12.21
实际履行
卖方向银行支付赎楼款项,银行之后解除物业抵押。
8.24
8.16
2015.12.18
李丽达获得160万元贷款审批
第三人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
2016.1.7
12.19
买方在缴税前向卖方支付23500元税费。
卖方完成赎楼手续,交付过户资料
1.12
办理物业转名,支付公证、交易费用
未按约办妥贷款,计算至庭审之日,延期338天
过户当天,买方支付首期楼款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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