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类
2016-12-04 07:07:11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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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处理企业未了结的业务,并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的过程。在破产清算过程中,企业的资产将被出售以偿还债务,债权人将按照法定顺序分配剩余资产。如果企业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那么债权人将无法获得全额偿还。破产清算是企业在法律框架下结束经营并解决债务问题的一种方式。它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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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破产终结后发现隐匿财产的
尽调方向
隐匿财产正规途径很难查询,需要内线、知情人了解有无隐匿的资产情况
法律依据
破产法123
处置思路
该种情况要求查询到的遗漏财产必须达到我方债权人可分配受偿的数额,才可走重新分配的程序
如果达不到分配数额的,遗漏的财产必然有实际的受益者,可以和受益者私下协商解决
破产前的可撤销行为
承债主体
债务人、债务人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法律依据
破产法31/32/128
获取来源
房产局、土地局查询,档案中资产流转信息显示债务人存在上述破产法规定的 行为
处置思路
依据破产法对债务人在企业破产前实施的撤销的转移资产行为,申请撤销
通过诉讼追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
破产前的无效行为
法律依据
破产法133、34、128
获取来源
房产局、土地局查询,档案中资产流转信息显示债务人存在上述破产法规定的 行为
处置思路
依据破产法对债务人在企业破产前实施的无效的转移资产行为,申请撤销
通过诉讼追究其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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