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办理流程图
2016-12-15 09:30:10 0 举报
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办理流程图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申请人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包括合作社章程、成员名单、出资证明等;其次,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然后,通过初审的合作社需要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合作社需向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申请;最后,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申请材料上报至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合作社即可获得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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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签发决定(10个工作日)
接收申请
申请材料审核(5个工作日)
《受理回执》
权限:受理申请,审核申请材料。操作程序和要求:受理申请,做登记和填写受理回执。时限:5个工作日经办人:科员
材料不全不符合受理要求,退回
专家评审(30天)
书面审查(10个工作日)
县农林局接收、登记并发放接收编号,受理
准予通过
实地核查(8个工作日)
公示(7天)
申请人根据发布的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指南到镇农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决定
权限:签发决定。操作程序和要求:根据审查结果签发决定,制作文书。时限:10个工作日承办人:局党组
送达当事人
权限:书面审查、实地检查、组织专家评审。操作程序和要求:审核核准材料。时限:18个工作日承办人:股长
受理
镇农业主管部门初审
审查
齐全且符合受理要求
申请
制作文件(2个工作日)
《年度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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