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用民宅会计处理
2017-02-03 12:36:35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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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民宅作为会计处理场所,首先需要确保租赁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租金、租期、押金等相关条款,并确保房东具备出租资格。在会计处理过程中,要确保房屋的使用符合合同约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从事违法活动。同时,要妥善保管房屋租赁相关凭证,如发票、收据等,以备查验。此外,要注意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持房屋整洁、安全,避免因房屋问题导致纠纷。在租赁期满后,要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房手续,结清房租及相关费用。总之,租用民宅作为会计处理场所,要合法合规、规范管理,确保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不要发票
有合同+收据
可以直接做账
所得税前不得抵扣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用其他发票替代
不合规
要发票
怎么开
税务局代开
房东属个人
小规模
3%征收率增值税
开多少
eg:房东净得4000元
合同签含税价4120
x/(1+3%)=4000
x=4120
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4120 贷:银行存款 4120
税务处理
4120全部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房东负担增值税在开票时缴纳
合同签不含税价4000
增值税=4000/(1+3%)*3%=116.5
一般由企业承担
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4000 借 营业外支出 116.5 贷:银行存款 4116.5
替他人交税不能进管理费用或者营业税金及附加
税务处理
4000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116.5营业外支出不能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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