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11.20)
2017-02-23 14:43:28 0 举报
范德萨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体制改革和加大投入
1、全市国有旅游资源、旅游产品的经营权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各类资本进入旅游业,依法采取项目特许权、运营权、旅游景区门票质押担保和收费权等方式进行融资。2、各县(市、区)要在财政、投资、土地、金融等方面对旅游开发、经营予以重点倾斜,推动旅游业与其他关联产业融合,实现旅游业与区域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3、将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和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大景区门票减免的范围和时限。摒除“门票经济”经营模式,延伸产业链,增加经营性综合收入,逐步实现景区免费开放。到 2017 年,全市实现“旅游一卡通”,方便本地居民旅游。鼓励农村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开办旅游企业。鼓励城镇、乡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旅游经营。4、各级政府要切实落实好带薪年休假制度,将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实施名导培育工程,将旅游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1、用 3 年时间新建、改建 100 座旅游厕所,确保旅游景区、旅游公路沿线、城市旅游街区、旅游餐馆、旅游娱乐场所、乡村旅游示范点等的旅游厕所全部达到“数量充足、干净无味、免费实用、管理有效”标准。2、加大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力度。到 2020 年争取成功申报 1 个国家 5A 级景区,国家 4A 级景区达到 12 个。3、加大全市旅游集散网络建设力度,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到 2020 年底,全市新建、改建旅游公路 100公里以上,基本实现城市、高速公路、火车站、机场通往景区景点的旅游公路畅通便捷,标识标牌、服务区、厕所、加油充电充气站、救援点等配套齐全。4、优先安排旅游城市、旅游景区无线宽带网络建设,用 3 年时间基本实现全覆盖。5、积极推动文化与旅游业的高度融合,围绕红色、廉政、汾酒、名人、宗教、民俗等主题文化和历史人物以及经典故事,开发影视、演艺、出版、娱乐、动漫、节事以及文化主题公园等文化旅游产品。6、3 年打造 10 个特色旅游名镇、 100 个乡村旅游点、 1000 户品牌农家乐以及一批休闲农庄、乡村客栈、民俗展演、农业观光园等乡村旅游产品。到 2020 年扶持 30 个贫困村通过发展旅游脱贫致富。
1、持续加大吕梁旅游形象宣传和品牌塑造。重点加强主题旅游形象和品牌在网络新闻、网络社区、微信、微博、微视频等互联网新媒体的宣传力度。2、建立和完善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无偿向旅游者提供必要信息和咨询服务。加快推进旅游应急指挥、景区和目的地游客量监控系统建设。3、抓紧制订“互联网+旅游”行动计划,推动旅游业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结合,尽快实现全市旅游企业在线服务、网上预定、网上支付、网络营销,提升旅游企业信息化水平,推进旅游服务与管理智能化。4、坚持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和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等行为,深入开展文明景区、平安景区创建活动,优化旅游环境。5、开通 12301 旅游服务热线,畅通与 110 、 120 、 12315 、 12345 等行业服务热线的连接,及时处理旅游投诉。6、建立诚信记录及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公布旅游企业及工作人员违法违规信息,加大对典型事件的曝光力度。分级建立不文明游客档案,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机制。强化职业教育和管理,进一步规范领队、导游职业行为。7、建立健全旅游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和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并纳入各县(市、区)统一的应急体系。
基础建设和产业融合
宣传促销与综合监管
吕梁市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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