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业务登记
2017-03-21 17:28:17 0 举报
跨省业务登记是指企业在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时,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后,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分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