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采购合同审批流程-上海总部2019.10.17
2017-03-24 11:43:50 0 举报
上海总部于2019年10月17日实施了新的采购合同审批流程。该流程旨在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风险控制。首先,采购部门需提交详细的采购需求和预算报告,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后,采购部门可以开始寻找供应商。找到合适的供应商后,采购部门需要与供应商签订初步的采购合同,并将合同草案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审查。法务部门在确认合同内容无误后,会将合同草案返回给采购部门。最后,采购部门将最终的采购合同提交给总经理进行审批。总经理审批通过后,采购合同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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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02-采购合同审批流程(上海总部)
公章管理员
部门总经理或部门属于政府事务部、资金财务部(东区)
申请人
部门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
直接上级
申请人属于孙正暘、李灏江、程永新、石慧、杨俊雄
创建人本人
孙星炎
扫描件上传
归档
邹路遥
董事长
李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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