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端类型
违反性申诉
最主要的争端类刑,申诉方须证明被诉方违反了有关协议,申诉成功,被诉方往往需要废除或修改有关措施;
非违反性申诉
不追究被诉方是否违反有关协议条款,只处理被诉方的措施是否使申诉方根据有关协议享有的利益受损或丧失,申诉成功,被诉方没有取消有关措施的义务,只需作出补偿;
基本程序
磋商
WTO争端解决基本程序中的必经程序,磋商程序保密,包括过程与结果都保密;
争端发生后,各方必须先磋商,60天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才可以申请设立专家组;
起诉
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核心程序,提出磋商请求日起60日内磋商没有解决争端时,申诉方可申请成立专家组,一般由3人或5人组成,最后报告一般应在6个月内提交争端各方;
专家组
须争端解决机构讨论通过,形成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和建议;
申请设立专家组的申请中所指明的具体争议措施和申诉的法律依据概要;
通过争端解决报告的方式
争端解决机构在通过争端解决报告上采用的是“反向一致”原则,即只要有一票赞成该报告,报告即得通过;
通过的报告即构成了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或建议;
上诉机构
专家组报告发布后60天内,任何争端方都可向上诉机构提起上诉;
须争端解决机构讨论通过,形成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和建议;
上诉机构是争端解决机构中的常设机构,上诉案件由上诉机构7名成员中的3人组成合议庭审理;
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对事实问题不予审查;
上诉庭最后报告由上诉机构集体审查、讨论;
上诉机构可以推翻、修改或撤销专家组的调查结果和结论;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中没有强制执行程序;
报告的执行
履行
被裁定违反了有关协议的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履行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定和建议;
补偿
采取这样的措施不可行,经申诉方要求,被诉方可以自愿地对申诉方提供补偿;
谈判
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没有使被裁定违反相关协议的措施符合相关协议的要求,或未能实施裁决和建议,经申诉方请求,争端双方应就双方均可接受的补偿进行谈判;
报复
原申诉方可以向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授权报复,对被诉方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
被诉方在合理期限内不履行世贸组织的裁决;
如未能达成令人满意的补偿;
平行报复
被认定为违反义务或造成利益丧失或受损的部门的相同部门实施;
跨部门报复
对相同部门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不可行或无效时,可以对同一协议下的其他部门实施;
交叉报复
同一协议下的其他部门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不可行或无效时,可寻求中止另一协议项下的减让或其他义务;
申诉方拟中止减让或其他义务的程度和范围,应与其所受到的损害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