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瑕疵担保责任
(违约责任)
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标准,或者不符合约定标准,但是不具有危害人身和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致使购买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承担的责任;
情形
不具备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
不符合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
不符合表明的质量状况;
销售者负责修、换、退、赔偿后,属于生产者或供货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合同责任、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有合同买卖约定的按约定;
缺陷产品的产品责任
(侵权责任)
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其他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有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的,不符合该标准,侵权责任;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生产者责任
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
生产者不担责情形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生的;
流通后发现产品缺陷
生产者、销售者应及时采取警示、召回等补救措施;
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责任
由于销售者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供货者:销售者应承担赔偿;
生产者与销售者,不真正连带责任
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运输者、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社会团体、社会中介机构对产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而该产品又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与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
损害赔偿
人身伤害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误工收入等;
造成残疾
残疾者生活辅助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
造成死亡
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
赔偿范围
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赔偿诉讼时效
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3年;
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