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amp;lt;bramp;gt;
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被认为是新中国奠基的3个历史性文件
标志着中国新型政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共同纲领》
第一,关于国体和政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权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关于经济建设的根本方针,“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政策,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之目的”
第三,关于民族政策,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
第四,关于外交政策,“保障本国独立、自由和领土主权的完整、维护国际的持久和平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好合作,反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和战争政策”
《共同纲领》成为全国人民的大宪章,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