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第6小结更新
2023-10-22 15:04:04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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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第二章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第二章、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一组权利的组合
企业财产所有权或产权的拥有者
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股权)
股东没有公司直接经营权利,无直接处置法人财产权利
股东一旦出资不能要求退股
资产收益
参与重大决策
选择管理者
依法享有权利
一般情况下
外框
1)公司原始所有权
是公司产权制度的基础
属于出资者
法人财产和出资者其他财产有明确的界限, 法人财产承担民事责任(还债务只用法人财产)
出资者不能直接支配,也不能抽回,只能依法转让
三个特点
2)公司的法人财产权
法人产权是派生所有权
第一次: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
第二次: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的最高形式
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
公司所有者
职业化趋势
经营管理素养
协调沟通能力
有偿雇佣
受董事会委托范围限制
五个特征
有利于企业获得关键性资源,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培养团队合作能力,完善公司管理制度
作用
创新是核心
精湛的业务能力
理智与道德观
优秀的个性品质
自知与自信,意志与胆识,宽容和忍耐,开放和追求
健康的职业心态
素质要求
内部选拔
市场招聘
选择方式
稳定
年薪和薪金
短期,一次性支付,奖励过去
奖金
奖金的代替,奖励未来
股票
长期
期权
报酬激励
社会尊重
声誉激励
企业家、资本、产品市场的竞争
信息显示+优胜劣汰
市场竞争机制
激励与约束机制
公司经营者
了解
委托代理
三权分立
相互制衡关系
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
1. 公司所有者与经营者
课本看一眼
股东的含义
对设立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
由于发起人过失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设立过程中,
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
提示:一赔二连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上不受限制者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籍和住所受一定的限制
资格的取得受到一定限制
发起人股东的特点和要求
1. 发起人股东和非发起人股东
中国公民
具有外国国籍的人
自然人股东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企业法人
社团法人
各类投资基金组织
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
法人股东
2. 自然人股东和法人股东
股东的分类和构成
是公司的出资人(资本提供者)
是公司经营的最大受益人和风险承担着
享有股东权
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我国《公司法》:
承担有限责任
股东平等
股东的法律地位
股东(大)会的出席权和表决权
提议权和提案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公司资料的查阅权
股东诉讼权(直接+派生)
有限责任公司,按出资比例(小)
股份有限公司,按持股比例(大)
公司股利的分配权
剩余财产的分配权
出资、股份的转让权
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
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
股东的权利(10个)
行政权利
经济权利
出资形式、出资数额、出资时间
缴纳出资义务的内容
行政责任
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责任
罚款:抽逃出资金额的5%-15%的金额
不得抽逃出资义务
缴纳出资义务
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遵守公司章程(最基本的义务)
禁止损害公司利益
考虑其他股东利益
谨慎行使权力和影响力
忠实和勤勉
股东的义务
股东的概述
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性质
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审议批准利润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加减注册资本进行决议
对公司发行债券进行决议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修改公司章程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对公司合分散清变公司形式进行决议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其他职权
股东会职权
经济职权
行政职权
性质及职权
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
首次会议
按公司章程
定期会议
两次定期会之间,因法定事由的出现召集
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监事
1/10以上的股东
召集条件(董3股10)
临时会议
三种会议类型
股东会的种类及召集
1/2以上表决权通过
普通决议
修改章程
加减注册资本
合、分、散、变公司形式
2/3以上表决权通过的有:
提示:本章形式
特别决议
股东会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
性质:最高权力机关
职权: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最终决定权
股东年会:每年一次
出现法定特殊情形,2次股东年会之间
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人数2/3时
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2个月内召开的情形
临时股东大会
大会种类
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行,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行,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行,监事会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10%以上股份股东自行召集主持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主持
会议人数要达到一定比例
股东授权委托书
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两点限制
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
股东出席会议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
董事会收到后2日内通知其他人,提交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的提出
大会的召开
股东大会的种类及召集
一股一权
表决权
普通与特别决议(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
选举董事或监事时用,平衡大小股东的利益
累计投票制
股东大会决议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
落实反腐倡廉“两个责任”
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
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相统一
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相融合
党管干部、党管人才
抓基层、打基础
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
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
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方案
资产重组转让资本运作和大额投资中的原则性方向性问题
组织架构设置调整,重要规章制度制定修改
涉及安全生产、维稳、职工权益、社会责任等重大事项
其他
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的事项
党组织的工作原则和研究讨论的事项
具体事项
政治
思想
重大经营管理
人才
廉政
基层
领导……工作
党委(党组)
学习,宣传,执行
参与,开展工作
做好党员工作
密切联系职工群众
监督
提出意见建议
党支部(党总支)
党组织的工作职责
国有独资公司只有一个股东,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
权力机构
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
一般国有独资公司
先审(国资监)后批(本级人民政府)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合分散破)
重要国有独资公司
具体事项的决定
股东会职权的行使方式
国有独资公司的权力机构
2. 股东机构
股东机构——决策机构(限重大决策)
董事会——执行机构
决策权力
董事会——决策机构(限一般决策)
执行决策
地位
代表股东
是执行机构
是经营决策机构
法人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董执经)
对外代表机构
成员固定、任期固定
决议内容多,经常开会
设置专门工作机构(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公司的法定常设机构
性质
对有限公司的没有明确规定,由公司(章程)自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每年至少开2次
《公司法》规定
提示:股10董3
代表1/10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提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会议
会议形式
同股东会流程
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
“一人一票”原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
做出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多数通过原则
决议方式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职权
5制定
3决定
2股东
董事会制度(总)
董事会处于交叉点,起决定性作用
成员组成:3-13人
职工代表
董/副董事长的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组成与任职资格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刑事(贪污受贿、侵占/挪用财产、破坏经济秩序)或因犯罪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子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经理)的情形
刑事5年,民事3年
任期:不得超过3年
要求(了解即可)
性质:执行机构和决策机构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制定方案: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制定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制定方案:加减注册资本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制定方案:公司合分散变的方案
1-6执行权力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决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7-10决策权力
职权
有限董事会的性质与职权
定期和临时会议
一人一票制
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
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成员:5-19人,一般是单数
可有职工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
人数规定
不得超过3年
任期规定
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部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选举和职权
董事会的组成
自我交易之禁止
竞业禁止
禁止泄露商业秘密
禁止滥用公司财产
忠实义务
制定法上的注意义务
非制定法上的注意义务
注意义务(了解即可)
董事的义务
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过半数出席
董事会的议事规则
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的决议方式
定期会议:一年至少2次,提前10天通知
临时会议:代表1/10股东、1/3董事或监事会【股10董3】,董事长收到后10日内召集会议
会议表决方式:一人一票,多数表决(人数多不是股权多)及,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会议类型
不同点
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为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没有主要社会关系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中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最近一年内有前三项所列情形的人员
公司章程规定的人员
中国证监会
任职资格:具有独立性,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有
提示:一十五五
1. 有任职资格
2. 有独立性
3. 熟悉法律知识
4. 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工作经验
5. 公司章程其他要求
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的人数:董事会中,至少包括1/3独立董事
重大关联交易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提议召开就董事会
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股东大会前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两个不同
提名任免董事——股东大会决定
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者——董事会决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股东大会、董事会决定
发生总额高于300万元的事项或高于净资产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无决定权
认为可能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无决定权
公司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职权
诚信、勤勉
最多在5家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的义务
独立董事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
公司章程和批准的机构:国资监管机构
董事会是国有独资公司的执行机构
由国资监管机构制定
由董事会制定,报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章程制定方式
特征
董事会成员的来源:国资监管机构的委派 和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
董事的身份
董事任期不超过3年
董事会成员由国资监管机构委派
职工代表由职代会选举,人数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成员3-13人(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应有职工代表
董事会的组成和任期
董事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或部门按任期委任或更换;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可有可无。董事长和副董由国资监管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董事和董事长的产生
可以兼任经理,或其他公司的负责人,但要不存在竞业
一般一人不宜同时担任两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的兼任事项(了解)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
3. 董事会
又称经理人,高级管理人员,高管层
《公司法》中特指: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章程规定的其他人。
经理层的定义
主持日常工作
董事会的辅助机构,由章程任意设置
经理和董事会的关系是以董事会对经理实施控制(第一)为基础的合作(第二)关系
经理层地位
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1. 聘任或解聘管理人员(除了应由董事会负责聘任解聘的人)
2. 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3.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与经营和投资方案
5. 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7. 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8.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9. 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职权(9条)
决策
仅拟定,由董事会决策
同董事基本相同
经理的义务和责任
任职资格
有限和股份的经理层
经理由高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同上)
关系(了解即可)
国独的经理层
4. 经理层
检查监督的公司机关
由股东机构(和职工)选举产生,代表股东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董事、经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进行监督
股份有限公司+有条件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要设立
监事会制度
监事会具有完全独立性
监事个人行使监督职权具有平等性
1. 是公司的专职监督机构
2. 监督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以董事会和总经理为主要监督对象
通知经营管理机构停止违规行为
随时调查公司财务状况,审查。。。。
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各种报表,向股东大会提交审核意见
必要时可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其中,业务监督包括:
3. 监督形式多种多样。会计+业务,事前 事中 事后
监督职能(三方面)
监事会不少于3人
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成员人数
成员:股东代表+职工代表(职工比例不少于1/3)
主席:1人,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任期:3年,可以连任
监事会组成
对董事、经理机构执行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
1.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者进行监督,提出罢免建议
2. 对董事和高级管理者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他们予以纠正
3. 依照公司法,对董事和高级管理者提起诉讼
4. 检查公司财务
5.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6. 向股东会议提出议案
7. 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人
对事
监事会性质及职权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
临时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
监事会决议,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有限的监督机构
同上
成员:同上
主席和副主席,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
任期:同上
性质:同上
职权:同上
定期会议: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同上
监事会决议,同上
股份的监督机构
外部监管机构(外派监事会)
保: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害
监:从体制上、机制上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
促:促进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目的
成员人数:不少于5人
专职监事(由国资监管机构任命)+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兼职监事)(职代不低于1/3)
主席职责
监事会主席由国资监管从监事成员中指定
成员组成:
国独监事会的组成
5. 列席董事会会议,对事项提出质疑或建议
6.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以调查,必要时聘请会计事务所协助工作
7. 向股东会提出议案
8. 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独监事会的职权
与有限/股份公司的不同点
国独的监督机构
5. 监督机构
概要:5人,1/3,指定
坚持政企分开、所有有权经营权分立
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责任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加强资产监管、提高监管透明度
现代企业发展规律
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法定地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核心作用
党委<====>董事、监事、经理
领导体制:“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内部监督作用
党组织的地位与作用
出资人机构(即国资监管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1. 对出资人机构负责
2. 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
3. 与党组织充分沟通,加强对经理层的管理和监督
权责
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负首要责任
组成
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一人一票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专委会的设立
外部董事组成
队伍建设
国独董事会的基本要求
任期制+契约化
建立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
内部培养+外部引进
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健全“优进拙退”为目标的考核评分制度
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
组织任命的(内部培养)
市场化薪酬机制,中长期激励机制
市场化选聘(外部引进)
薪酬分配制度
经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实行政府外派监事会制度
负责检查财、人,
不参与、不干预经营管理活动
监督职责
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民主管理制度+公司重大事项信息公开与对外披露制度
职工民主管理与监督
义务:忠实、勤勉
违约失信的披露网站:信用中国
责任追究制度
监督机构
6. 中国特色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要求
汇总对比
董事会对比
经理层都是由董事会决定
其中,职代不少于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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