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
2024-09-06 12:11:34 0 举报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流程图,文字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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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纳入党风廉政工作重点,纪检组负责落实。
决策执行与调整
提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建议
局党组确定承办科室或部门
是
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
必须公开的事项按规定公开
须有局党组班子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可进行。
建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建议拟解决的问题、建议理由的说明、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解决问题的方案、可行性分析及其他相关材料。
报告应当写ing承办单位及责任人、前期协调及论证情况、主要方案的比较分析、具体决策内容、决策事项在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倾向性意见等。
向局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
个别细节和部分内容深入研究的,修改后最终审查决定
承办科室或部门应当根据决策目标的要求,拟定决策方案
由局班子成员、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报请分管领导进行协调,不能协调的,报请局领导班子认定
督察检查
分歧较大或发现重大问题应暂缓决定
会前由相关单位准备规范化的会议材料,包括决策方案和科学论证材料。
局办公室审查报告后,提请局党组会议讨论
意见一致
否
局办公室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将会议通知送达参会人员。局领导班子成员因故不能参加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表达。
意见仍不一致
法规科初审报区法制办审核
分工落实,定期报告,按需调整。
局党组会议讨论该决策方案是否列入“三重一大”事项
进行表决通过
即使反馈结果,并说明理由
进行协商
意见不一致
局党组研究是否列入?
决策方案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须经局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者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提交书面建议书
涉及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决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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