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中的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对比

2025-04-24 19:39:09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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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法与权益结合法是会计准则中用于报告企业合并活动的两种核心方法。购买法(Purchase Method)视合并为一种收购行为,将收购方对被收购方的控制权视为一项购买行为,因此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评估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并确认商誉或有利差异(购买价格超出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平值部分)。这种方法反映的是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的经济接管,通常伴随现金或股票的重大交易。 相比之下,权益结合法(Pooling of Interests Method),又称为联营合并法,在美国会计中曾存在,但由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许多国家的会计准则所废除。权益结合法将合并双方视为平等伙伴关系,仅仅重新呈现和整合资产负债表项目,而不涉及对交易价格的评估。商誉和负债不会重新评估,而合并报表会反映为自始存在,仿佛是一个单一的、连续经营的实体。由于权益结合法减少了对收购会计操作的复杂性和税负,它因此被认为更简单、更具吸引力,但在确认性与实质性评估方面存在争议。 两种方法对合并后报告财务状况和盈余情况有不同影响,企业通常会选择对其股东价值和税务负荷最有利的方法。购买法的文件类型多为会计和税务规划文档,修饰语常为“精确”和“详细”。权益结合法的相关文件在已淘汰的国家或地区已不常见,不过提及它们的文件通常带有“平等”和“简化”等修饰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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