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省、市奖
项目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
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区科技局提交材料
区科技局发文组织申报区科技进步奖;根据省、市科技部门申报要求,区科技局转发文组织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同时在区科技局网站公告
资料不完整,退回申请人补正
决定不推荐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决定不参评区科技进步奖
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评审结果由区科技局通知申报单位
区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0个工作日
决定提交区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参评
区科技进步奖评审结果由区政府公示,无异议后,由区政府发文公布并给予奖励。
符合条件,受理
决定推荐申报省、市科技进步奖,区科技局签署意见,向市科技局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