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元以上报分管副院长、院长审批,并经院长办公室会议通过
5万元至20万以评标方式(合理低价中标)确定施工单位(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审计科、纪检监察室、财务室参与评标)
100万以上报分管副院长、院长审批,并经院长办公室会议通过
验收:3千元以下项目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验收签字。3千元以上由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纪检监察室、审计科验收并审核结算费用,并由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出具《工程竣工验收表》。
基建科出具项目工程任务单(附图及照片)
送院纪检监察室、市卫生局行政监察专员备案
申请科室主任或护士长签字确定施工方案
3千元以下
请汇资料由分管副院长、院长签字后送审计科审计
施工:3千元以下项目按期轮换施工单位施工,其它由中标施工单位施工
3千元以下(基建科长批准)
财务科审核结算、支付工程款项
5万元以上填报零星修缮工程招标采购备案登记表,报监理单位审查、涉及消防安全隐患的报送消防局审批
报招标办备案
工程完工验收
3千元至5万元以抽签(或摇珠)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审计科、监察室参与抽签)
3千元至3万元基建科报分管副院长审批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确认工程造价(工程预算)或按综合定额估算
政府公开招标中标单位
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中标单位施工
审批后委托招标公司进行网上公开招标
施工期间:基建科协调施工、监督工程质量及进度
工程预付款
科室书面申请具体事项(登录申领管理及会诊系统,选择基建科维修申请,填写内容后提交)
委托有资质设计研究院设计图纸
我院年度服务施工单位
3万元至10万以内基建科报分管副院长审核、院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