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流程图2
2015-10-29 09:25:52 0 举报
行政强制流程图2是一个详细的步骤描述,用于指导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时的操作过程。首先,行政机关需要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确保有充分的证据支持强制措施的采取。接下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在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行政机关应当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最后,行政机关需要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如有必要,可以采取进一步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整个流程旨在维护法治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承办单位: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科咨询电话:0458-3366018
解除应当解除查封、扣押的,作出解除查封、扣押的决定;(一)当事人没有违法行为;(二)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与违法行为无关;(三)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四)查封、扣押期限已经届满;(五)其他不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情形。
作出处理决定应当及时查清事实,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扣缴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报批行政执法人员在对代表机构专门用于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予以查封、扣押前,应当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实施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出示执法身份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制作现场笔录。制作并当场交付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和清单。
征求意见依据需要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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