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申请条件
申请人条件
1、具有济南市城镇居民户口
2、已通过市信用担保中心资格审查
3、具有济南市区内合法的营业执照及固定的经营场所
4、资信良好,具有较强的还款能力及还款意愿并提供个人财产证明
5、提供具备担保能力的担保人(自然人)并提供相应的个人财产证明
担保人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贷款人所在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3、具有稳定的工作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禁止受理的情况
1、年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即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
2、当前有贷款(含信用卡)逾期或对外担保的贷款出现逾期。
3、已被银行或担保中心认定为“不良客户”的,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