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管理的堤防破堤建设方案审批
2016-08-15 08:34:07 0 举报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管理的堤防破堤建设方案审批是一项重要的行政决策过程。该过程主要包括对建设方案的初步审查、详细评估和最终批准。初步审查主要是对建设方案的基本内容进行核查,包括建设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等。详细评估则是对建设方案的技术细节、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进行全面分析。最终批准则是在充分审查和评估的基础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整个过程需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堤防破堤建设方案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审定
不符合要求
决定
告知整改 补正要求
准许备案决定(XXX证书)
不予备案决定书(不准予理由)
初审
审核
权限:审查材料齐全。 操作流程和要求:录入受理意见, 信息平台显示“待初审”。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角色:窗口工作人员和经办科室工作人员
权限:审查材料内容真实性,呈报审核。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复核意见,信息平台显示“审核”。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角色:经办科室工作人员
通过复核
权限:审查材料规范性,呈报复核。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初审意见,信息平台显示“待复核”。受理时限:3个工作日角色:窗口工作人员和经办科室工作人员
通过初审
权限:签发许可决定。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签发意见,信息平台显示“待办结”。 受理时限:10个工作日角色:分管领导
申请编号
通过审核
受理 申请
登记
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退回复核
材料不齐
权限:审查材料内容合规性,呈报审定。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审核意见,信息平台显示“待审定”。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角色:副科长
制作备案通知书公示
同意备案
权限:审查内容,呈报签发。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审定意见,信息平台显示“签发”。 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角色:科长
申请接受
审 查
整 改补正
退回初审
提出申请
程序不符合要求
受理
准予备案
复核
材料齐全
申请
不予备案
发放
退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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