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
2016-08-24 16:54:23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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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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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侵犯商业秘密
行为
直接非法获取:盗窃、利诱、胁迫
间接使用: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违反约定
第三人明知应知情形
主体
经营者
知情第三人
特征
秘密性、保密性、经济性、实用性
低价倾销
持续时间长
除外情形
鲜活商品
即将到期/积压商品
季节性降价
清偿债务/转产/歇业
不正当有奖销售
欺骗方式
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抽奖式,最高奖金额超过5000元,针对一次购物一次抽奖
混淆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
擅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
擅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
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
商业贿赂
关键看是否入账
虚假宣传
行为要件
主体:广告主,广告代理制作者,广告发布者
虚假宣传行为
引人误解,具有社会危害性
责任
广告主
无过错责任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明知或应知,担责
不能提供广告主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担责全部
涉及生命健康的领域,食品
个人也要承担连带责任
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直接连带责任
诋毁商誉
主体
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
新闻单位被利用被唆使,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方式
捏造散布虚假事实
仅对客观事实的强调和夸大,不构成
主观
故意
指向对象
一个或多个特定竞争对手
不需要指名道姓
对比性广告贬低同行业,应认为商业诋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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