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管理的堤防破堤建设方案审批(1)
2016-08-25 09:43:11 0 举报
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直属管理的堤防破堤建设方案,以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和稳定。在审批过程中,部门会对建设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堤防的设计、施工方法、材料选择等方面。同时,还会对建设单位的相关资质和经验进行评估,确保其具备承担该项目的能力。此外,部门还会关注项目对周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环保要求。在整个审批过程中,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将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为保障水利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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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审定
不符合要求
决定
告知整改 补正要求
准许批复决定(XXX的批复)
不予批复决定书(不准予理由)
初审
审核
权限:审查材料齐全。 操作流程和要求:录入受理意见, 信息平台显示“待初审”。受理时限:1个工作日角色:窗口工作人员和经办科室工作人员
权限:审查材料内容真实性,呈报审核。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复核意见,信息平台显示“审核”。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角色:经办科室工作人员
通过复核
权限:审查材料规范性,呈报复核。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初审意见,信息平台显示“待复核”。受理时限:2个工作日角色:窗口工作人员和经办科室工作人员
通过初审
权限:签发许可决定。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签发意见,信息平台显示“待办结”。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角色:分管领导
申请编号
通过审核
受理 申请
登记
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退回复核
材料不齐
权限:审查材料内容合规性,呈报审定。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审核意见,信息平台显示“待审定”。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角色:副科长
制作批复文件公示
同意批复
权限:审查内容,呈报签发。操作程序和要求:录入审定意见,信息平台显示“签发”。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角色:科长
申请接受
审 查
整 改补正
退回初审
提出申请
程序不符合要求
受理
准予实施
复核
材料齐全
申请
不予实施
发放
退回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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