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投资与山东大顺纠纷案情简介
2016-09-14 15:36:58 0 举报
新华投资与山东大顺的纠纷案情涉及两家公司之间的合同履行问题。据了解,新华投资作为一家投资公司,与山东大顺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双方约定在特定项目上进行合作。然而,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出现了分歧和争议,导致合同无法顺利履行。新华投资认为山东大顺存在违约行为,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而山东大顺则辩称自己没有违约,并且提出了反诉要求赔偿损失。目前,该纠纷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具体结果尚未公布。这起纠纷案件引起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对于合同履行和商业诚信等问题的思考和讨论。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新华投资撤场,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新华投资与山东大顺、临淄大顺置业签订《临清项目转让协议》
新华投资与山东大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4年9月26日
天津新华与山东大顺案情时间图
合同签订情况
新华投资与临淄大顺置业签订《协议书》
2015年7月
2011年8月
2014年6月
临清项目二期建设到6层封顶
临清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备案
2011年4月15日
合同履行情况
因大顺置业的违约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新华投资向山东大顺投资集团支付一期土地款7000万元
备注:新华投资:天津新华投资集团 山东大顺:山东大顺集团公司 临淄大顺置业:淄博市临淄大顺置业有限公司
新华投资开始向临清项目注入资金,以临清分公司名义立项、规划、建筑工程招标、签订施工合同
201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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