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政委案思维导图
2016-10-13 17:00:05 0 举报
AI智能生成
胡政委案思维导图是以胡志平案件为核心,展开的一系列相关事件的梳理和分析。首先,从胡志平的个人背景出发,包括其职务、工作经历等;其次,深入剖析胡志平案件的起因、经过和结果,以及涉及的主要人物和机构;再次,探讨案件对社会、政治环境的影响,以及对公众舆论的引导;最后,对案件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价,提出可能的问题和改进建议。整个思维导图旨在通过系统性的分析,帮助人们更全面、深入地理解胡志平案件,以及其背后的社会、政治现象。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没售房合同配套证据
没双方签字,没签合同,与日常习惯不符。
没合同必备条款,买哪套房子?二手房面积、户型、价款、家具、家电等都没有说明。
有证据证明,原告的主张不正确。
款项基本事实很清楚
银行贷款70万,姚乐乐用了35万,银行利息5000元,共35.5未还。
银行抵押的,有胡政委的,也有姚乐乐王延霞的房子,共用一个银行账户、一个还款账户、一个他项权证。
转账实际上是转给姚乐乐的指定账户,原告要购买的是姚乐乐、王延霞的房子
原告在诉状中没证据印证
法律的唐吉坷德,把别人当做假想敌。
都是自己口述,几个证人也都是听姚乐乐和别人说,没有现场看到听到。
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可信证据了。
虚假事实诉讼
诉状中说原被告自己谈价钱,证人作证是听见姚乐乐和别人说买房子。
诉状说现场只有原被告二人,但现场还有姚乐乐、银行的董博。
诉状中列的有王延霞,但在开庭时却撤回起诉,故意不叫真正事主王延霞姚乐乐出庭。
诉状中说胡政委拒绝过户,但视频里显示胡政委和银行董博离开时,原告拦都没拦,反倒是拦着姚乐乐、王延霞说了好久的话才离去。
诉状说原被告二人共同去银行汇款,但视频上显示还有姚乐乐、王延霞。
真相不用打折,但原告在诉状中却掩盖了这么多实实在在的人和事,虚构要买的是胡政委的房子。
原告证明不出所买房屋的基本情况
买的是胡政委哪套房子?什么户型、几室几厅、是否装修?
35.5含不含家具和电器?是木地板还是瓷砖地板、有几张床、几个电视?
房价为什么是35.5万元的基本事实,原告说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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