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刚、王春梅与瓮安诚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
2016-10-20 10:49:32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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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刚和王春梅与瓮安诚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根据相关报道,两人因未能按时偿还贷款而被公司起诉。这起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许多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模式和贷款条件提出了质疑。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结果尚未公布。希望双方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公平正义。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我方观点
2011.10.10
竣工验收之日起满5年,返还其余30%
涉案工程竣工验收
2013.10.10
竣工验收之日起满2年,返还70%
2008.12.28
对方及一审法院观点
2018.10.10
5年保修期限届满的2年后,返还70%
5年保修期限届满的5年后,返还其余30%
1、承包工程范围:土建及水电安装;2、保修期限:土建为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5年,水电安装2年;3、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工程款的3%;4、质保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2年后20天内,支付70%;其余5年期满后20日内付清。
2016.10.10
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02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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