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
2016-10-20 15:43:41 0 举报
太原,山西省的省会,被誉为“龙城”,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遗产。这座城市坐落在黄河中游的晋阳盆地上,四季分明,气候宜人。古老的城墙见证了太原的沧桑变迁,而双塔寺、晋祠等古迹则展示了古代建筑的精湛技艺。太原美食也是不容错过的,刀削面、油茶、炒米糖等地道小吃让人回味无穷。此外,太原还是中国重要的能源基地,煤炭资源丰富,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如今的太原,既保留了古朴的韵味,又焕发出现代化的活力,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前来探寻这座古老城市的魅力。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建议: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股东的股权虽系股东基于向公司出资而享有的权利,股东通过股权的行使可以获得公司财产的经营收益,但公司的法人财产与股东财产分属不同法律范畴。因公司具备独立法人人格并享有相应财产权利,股东无权将公司财产的减损直接主张为股东自有利益的损失。对于这点,存在举证难的情况,法院不支持概率增加。
晋城物贸
法定代表人
管辖问题:因本案属于侵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本案属于公司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x公司
晋城美锦
股东
《第一种方案》案由: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起诉主体:太原美锦 请求权法律依据:1、《公司法》第152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第147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3、第148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义务。Tip:股东利益损害赔偿应符合三个要件,一是违法性,即股东高管只能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侵害行为提起诉讼;二是股东利益受到实际损害;三是侵权行为与股东受到的损害有直接因果关系,而不是因公司利益被侵害而间接对股东造成损害。
太原美锦
322万
个人独资
378万
《第二种案》案由: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起诉主体:1、晋城美锦(由于太原美锦未实际控制管理晋城美锦,故存在手续上的履行障碍)2、太原美锦(依据公司法151条的股东代表诉讼,存在一定的前置条件必须完成,如:书面想监事请求诉讼,在监事也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向执行董事书面请求,收到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3、《公司法》第20条第2款: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第21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5、第147条、第148条 6、第149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建议: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侵害公司利益纠纷之诉,太原美锦面临的风险主要在于举证方面:晋城物贸或者贺某的侵权行为以及市单独侵权还是共同侵权、侵权行为造成了晋城美锦的损害结果,侵权行和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以及对晋城美锦的财务账本的审计。若举证做不能的话,将增加晋城美锦的败诉风险。
股东 46万
甲
《第三种方案》刑事报案威慑手段,对于贺某存在的侵占公司财产或者挪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刑事报案。首先,利用刑事的威慑力对贺某制造的一定的压力,从而赔偿太原美锦的损失,若在立案之前就赔偿了,贺某就将不会面临刑事追责。其次,若在刑事立案后,与贺某达成谅解协议,从而到达对贺某轻判的目的。最后,刑事手段收否能成功,也存在不确定因素。
股东 54万
综合建议:太原美锦通过诉讼挽回自己的损失,必须对贺某实施的行为是否对晋煤美锦造成了损失,造成了哪些损失方面的证据收集,以此增加胜诉的概率,在证据齐备的前提下,太原美锦是可以挽回部分损失的,所以采取民事诉讼的办法胜诉的概率与败诉的概率各占50%。
注册地址和经营项目一致
代行使股东权利
疑问: 1、太原美锦和晋城物贸打给晋城美锦的322万和378万的原因?2、是否将货物或其他资源无常转让给X公司?3、是否有将晋城美锦资金转账给他人? 4、是否存在挪用晋城美锦资金用于注册X公司?5、太原美锦的损失主要有哪些?6、现在晋城美锦的财务和公章都是由谁保管?
贺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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