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县(市、区)水路旅客运输企业许可流程图
2016-10-28 17:55:09 0 举报
跨县(市、区)水路旅客运输企业许可流程图描述: 1. 申请者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公司基本信息、经营计划等。 2. 交通管理部门接收申请,进行初步审核。 3. 通过初步审核后,进行现场勘查,确保满足安全和环保要求。 4. 根据勘查结果,决定是否批准。 5. 批准后,申请者支付相关费用。 6. 交通管理部门颁发许可证。 7. 申请者开始运营,并定期接受检查。 此流程旨在确保水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服务质量。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服务窗口通知申请人领取决定文件(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港航局航运科主办人员审查,提出许可意见并拟文(限10个工作日)
航运科负责人审核(限2个工作日)
申请人提出申请
港航局航运科(限12个工作日)
综合科制作决定文件(限2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局负责人审批,作出予以同意或不予同意决定(限2个工作日)
局综合科审核批复文件(限1个工作日)
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的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跨县(市、区)水路旅客运输企业许可流程图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
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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