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住院计划》给付受理
2016-11-16 15:56:09 0 举报
《退休住院计划》给付受理是指当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因疾病需要住院治疗时,可以申请领取退休住院津贴。该津贴的发放标准为:以本人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比例计发。其中,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人员,其基本养老金按上述办法计发后,每月低于200元的,可补足到200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其基本养老金按上述办法计发后,每月低于150元的,可补足到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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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款项划入被保障人银行账户
受理中心审核材料
材料符合要求,进行系统 登记,收取材料
被保障人至受理中心提出给予申请
材料不合要求,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
通知被保障人领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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