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批前程序
2016-11-26 18:33:52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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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调查内容: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
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申请听证。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对你征土地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听证
《拟征地告知书》内容: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
土地征收批前程序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拟定《拟征地告知书》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四)健全征地程序。在征地过程中,要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益。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对拟征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须经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确有必要的,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听证。要将被征地农民知情、确认的有关材料作为征地报批的必备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示。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三、关于征地工作程序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法宝联想: 案例与裁判文书约1篇 ) (十)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十一)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规范征地程序,提高征地工作透明度。 (十)认真做好用地报批前告知、确认、听证工作。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要切实落实到村组和农户,结合村务信息公开,采取广播、在村务公开栏和其他明显位置公告等方式,多形式、多途径告知征收土地方案。被征地农民有异议并提出听证的,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及时组织听证,听取被征地农民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二、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 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依法规范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意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不得强行实施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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