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注销登记
2016-12-06 10:06:18 0 举报
抵押权注销登记是指抵押权人因主债权消灭、抵押权实现、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的,将抵押权从不动产登记簿中删除的行为。在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不动产登记证明、解除抵押合同等。经过审核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将抵押权从不动产登记簿中删除,并颁发相应的注销证明。这一过程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不动产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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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申请材料审核(当场)
当场告知补正材料
缮证登簿
办理结果
权限:受理申请,审核申请材料操作程序和要求;受理申请,做登记和受理决定,证件送达窗口。时限:当场承办人:受理员
申请接收
审查决定
书面审查决定(当场)
受理
材料不全
登记
权限:书面审查、决定操作程序和要求:审核核准材料时限:当场承办人:审核员
出具《受理回执》
提出申请
申请
权限:缮证登簿操作程序和要求:根据审查决定缮证登簿时限:当场承办人:分管领导
申请编号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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