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荣兴第三人撤销之诉事实时间轴
2016-12-16 09:47:39 0 举报
翟荣兴,一位在法律界有着重要影响力的人物,他因第三人撤销之诉而备受关注。2018年,翟荣兴作为第三人参与了一起涉及股权纠纷的诉讼。然而,他认为原审判决存在错误,损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因此,他决定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求法院重新审查案件。经过一系列的法庭辩论和证据提交,最终在2019年,法院支持了翟荣兴的诉讼请求,撤销了原审判决。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再次证明了法律对于保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性。
作者其他创作
大纲/内容
付款
签订1000万《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至2014-3-15,月息4%;签订《内部认购协议》,范围:北区楼车位100个
翟荣兴
签订《内部认购协议》二份,范围:B1楼1-10号、301-315号、 401-415号、501-515号
转账支付1000万元
分三笔转账支付本金1720万元、100万元、180万元
转账支付600万元
2012-3-9
翟荣兴第三人撤销之诉事实时间轴
2012-12-15
收据
图示:
2012-10-29
转账支付676万元
合同
转账支付借款1170.5万元(其中1000万为借款本金,其余另行主张)
2012-4-10
李振起
签订5000万《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至2013-1-28,月息3.5%(后还款期限延至2014年6月28日)
2012-12-17
2013-7-17
2013-11-25
2013-4-20
办理网签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范围:B1楼301-315号、 401-415号、501-515号
2012-4-1
2013-1-25
2013-12-16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范围:B1楼1-10号
2012-3-15
2013-1-7
分两笔转账支付 860万元、112.8万元
分两笔转账支付本金400万元、370万元
分三笔转账支付借款本金2895万元、1930万元、70万元,共计支付借款本金4895元
唐山市金凤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B1号楼5510.69平米房款收据8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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