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申请再审
2016-12-30 10:07:42 0 举报
当事人对一审、二审判决或裁定不服,认为存在法律适用错误或事实认定错误,可依法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再审程序旨在纠正司法误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需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再审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后,将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查,如认为确有再审理由,将启动再审程序。再审期间,原判决或裁定暂停执行。再审程序结束后,法院将作出新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应予以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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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调解书
(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双方为公民)
申请期限:生效后6个月内
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内容违法法律
法院应当再审情形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民诉法200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重复申请情形
一般
法院不得再审情形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1)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
判决、裁定
特殊
也可向原审法院申请
(3)非讼程序案件
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 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 3.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
对财产问题:已经处理的再审;未处理的,另行起诉
申请期限: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
当事人依申请启动
(2)再审维持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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