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
2017-01-01 13:57:12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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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机构,再由派遣机构支付给劳动者的一种用工形式。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两者都是灵活的用工方式,但它们之间有一些区别。例如,在劳动关系方面,劳务派遣涉及三方关系,而非全日制用工只涉及两方关系。此外,在社会保险方面,劳务派遣需要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保,而非全日制用工则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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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特征
劳动者的雇佣和使用相分离
劳务派遣中有三个主体
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一组合同
用人单位的规制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二百万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适用范围的限制
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三选一即可
自设劳务派遣单位的禁止
非全日制用工
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可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后订立合同不得影响在先订立的合同
可口头or书面
双方可随时终止劳动关系,无经济补偿
不得约定试用期,报酬结算不得超过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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