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与诉讼
2017-01-02 09:53:30 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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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与诉讼是解决纠纷的两种主要方式。仲裁是一种非正式的、私人的和终局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它通常在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而诉讼则是通过法院系统来解决纠纷,它是一种正式的、公开的和强制性的程序。仲裁和诉讼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仲裁通常比诉讼更快、更便宜,而且可以更好地保护商业机密。但是,仲裁裁决可能不被所有国家承认,而且当事人不能上诉。相比之下,诉讼程序更加公开透明,裁决也更容易被接受。然而,诉讼通常需要更长的时间和更高的费用,而且可能会损害当事人的商业声誉。因此,在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时,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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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仲裁效力
终局裁决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保方面的争议
以上,用人单位无权起诉,但可申请撤销裁决
撤销情形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
(2)无管辖权
(3)违反法定程序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
(5)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
(6)仲裁员涉案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
争议诉讼
原则上仲裁前置,例外: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欠工资,劳动者申请支付令
进入督促程序
用人单位无异议
劳动者可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
有异议,督促终结
劳动者不能直接起诉,而应先申请仲裁
调解衔接诉讼
(1)仅就劳动报酬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者起诉,可以受理
(2)劳动者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无异议,可申请强制执行
(3)申请支付令被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劳动者依调解协议起诉,应予受理,无需再仲裁
(4)仅就给付义务达成协议,双方认为有必要,可向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一方不履行,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 )当事人将调解协议向仲裁委申请审查,仲裁委出具调解书置换原协议,一方不履行,对方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仲裁衔接诉讼
1.申请仲裁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仲裁委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或仲裁裁决,当事人直接起诉,应予受理
3.不服仲裁裁决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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