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设工程规划与施工许可审批流程
2017-03-05 18:19:54 0 举报
建设工程规划与施工许可审批流程主要包括五个步骤:首先,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包括项目概况、设计方案等相关资料;其次,规划部门对申请进行初审,主要审查项目的合规性、合理性等;若初审通过,进入公示阶段,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规划部门进行复审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最后,获得批准的建设单位需向施工许可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整个流程旨在确保建设工程的合规性、安全性和环保性,保障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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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15个工作日内
同意
是否超期作出的《情况说明》?
区住建局审批(5个工作日内)
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复议范围。
区城市更新管理局审批
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复议没有问题
超
申请建设工程施工许可涉及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区住建局)、消防审批(消防监管大队)的应在受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不同意
行政程序违法(十六条: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不超
有
没有
核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可以复议,但是能否复议要求管委会作出回复,本人暂无法确定。
社会事务局有无权限
四、建设工程规划与施工许可审批流程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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