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改造项目介入企业确定流程
2017-03-09 23:58:08 0 举报
城中村改造项目介入企业确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明确项目的规模、位置、改造要求等;其次,企业根据自身的实力和项目需求,向政府提交申请,包括企业资质、改造方案等;接着,政府或相关部门对申请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阶段;然后,通过公开竞标的方式,由专家评审团对各企业的改造方案进行评估,最终确定中标企业;最后,政府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启动改造项目。整个过程公开透明,旨在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改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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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候选开发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2、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且满足相应资质管理条件;3、具备完善的质量认证体系;4、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经历;5、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且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6、具备金融机构出具的AA级以上信用等级证明,并且在工商、税务等部门没有不良记录,不存在无故拖欠工程款、农民工资情况;7、从事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相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8、对廊坊市政建设和公益事业有突出贡献且具备以上条件的开发企业,可优先确定为城中村改造候选开发企业。
十个工作日内
项目所在村(居)两委会、村(居)民委员会讨论
有意向的企业申请
区城中村(旧城)改造办公室审核报区政府同意
提请市规划部门编制
经广阳区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提名
城中村村(居)民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向辖区乡镇(街办处)提出,经乡镇(街办处)初审后,报区城中村(旧城)改造办公室
纳入本辖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前期介入开发候选企业储备库
纳入年度改造计划的城中村不再申报改造申请,市规划部门按照年度改造计划完成规划设计条件的编制
区城中村(旧城)改造办公室备案
乡(镇)、办领导小组和区领导小组、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逐级审批
与被改造村街签订《改造项目前期介入工作协议》
上报城中村改造申请
形成推荐意见后报所在乡镇(街办处)审查同意
编制城中村改造详细规划
推荐方式
确定前期介入企业
报区城中村领导小组审核
1、缴纳企业信誉和工程质量保证金(2000-3000万元);2、与区政府签订《信誉质量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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