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亮VS南京银行
2017-03-13 11:10:32 0 举报
潘亮与南京银行之间的对决,是一场实力与智慧的较量。潘亮作为一位才华横溢的个人,他凭借着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和卓越的商业头脑,挑战着南京银行这个庞大的金融机构。而南京银行则以其雄厚的资金实力和丰富的经验积累,稳坐金融市场的宝座。在这场角逐中,潘亮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和创新思维,不断突破南京银行的防线,争取市场份额。而南京银行则需要保持警惕,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产品竞争力,以应对来自潘亮等新兴力量的挑战。这场对决,注定是一场激烈的竞争,也将推动整个金融市场的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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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纲/内容
镇江投资担保公司(共同借款人)
潘亮、杨婕(抵押人)
孙红山、包逸莹(保证人)
借款合同
聚诚公司(借款人)
2015年7月20日《借款合同》1000万同日申请提款,获得款项
2015年7月20日《保证合同》
南京银行(贷款人)
海嘉公司、孙红山、包逸莹(保证人)
2015年7月26日,《融资合同协议书》,共同借款,按55%:45%比例使用
《抵押合同》(2015年7月20日,2015年7月28日两个版本)
备注:《融资合同协议书》未被实际履行,镇江公司并未能使用该笔借款
备注:潘亮、杨婕于2015年7月26日后,向南京银行签订了多份未标明日期的签字页
孙(小)权(保证人)
镇江海众汽车销售公司(保证人)
融资合作协议书
潘亮、杨婕(抵押人)【协议中只担保镇江公司使用部分,实际操作中为聚诚公司向银行提供了全部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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